1、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 棚户区改造补偿应该按照征收面积和征收户数结合财政情况进行分配。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2、所以棚户区改造和普通的拆迁是不一样的,只是实践中的棚户区改造一般都会伴随着征收拆迁。而且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低于一般情况下征收拆迁的补偿安置。
3、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国有土地上就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