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大学新生入学户口办理指南
1、新生入学户口办理
2、入学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的原则。
3、即:入学时可迁或不迁户口,不迁移户口的可保留原籍户口,农村户口学生可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4、已办理户口迁移的,报到时须自带公安部统一印制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一寸登记照两张,交新生接待站户口办理处审核后办理入户登记。
5、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6、《户口迁移证》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且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所填项目必须准确,字迹清晰。
7、《户口迁移证》中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必须一致,不得使用同音字代替,出生日期统一使用公历。
8、学生就读期间,学校不负责更改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中各项目内容。
9、大学生户口入籍,仅限于入学当年有效(当年国庆节后一周时间内截止),不接收跨年度的学生户口迁入申请。
10、被大学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办理
11、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前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校开学后,迁出地公安机关不再办理新生的户口迁出手续。
12、新生申报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落户新生的户口迁移证。
13、新生申报迁入登记时,应当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盖有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落户新生的户口迁移证。
14、情况一:如果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国家或者本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情况二:如果入学时已将户口从原籍迁出,但未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日期内申报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应当持户口迁移证向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